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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管婴儿:高龄如何看待代孕,是传承还是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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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深受悠久传统历史熏陶的中国人也一直信奉并向往着过上膝下有儿,养老送终的生活。传宗接代在国人心目中是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古人心中早就埋下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样根深蒂固的情结。若是不能为祖上传承香火,恐怕不但自己深感万分耻辱,也会为他人所不齿。
但是从科学上来讲,不孕不育是客观事实,任凭急于求子的夫妇如何求神拜佛都是没用的。正是在这种万般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借腹生子”也就成为最有成效也是最无奈的一种选择了,而这种方法也是古己有之。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生存压力加剧、酗酒,吸毒等各种不良生活习惯的伴生,不孕不育己经成为当代年轻人的一大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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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们接到一位因为子宫纵膈反复流产的患者。
因为子宫发育异常,做试管仍然流产风险极高,患者要求医生将自己的胚胎直接种到自己姐姐的正常的子宫里,让其姐姐帮忙怀孕和生产。
然而,医生当然是直接拒绝了。
患者及家属还认为医生不近人情,甚至还怀疑医生的技术水平。“难怪大家说国外的医术高超,国内这个都没办法处理。一点小事都搞定不了!?”
而后这位患者跟我聊起这件事时,我们机构也在深思着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疑惑,我本身就只能通过这条路才能够生育自己的孩子,国内代孕到底是否合法?我找了一些相关资料,与大家一起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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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政策将彻底宣告结束。 与草案相比,表决稿的一大亮点在于,删除了“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此前,草案第35条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对草案的分组审议中,该规定引起与会代表激辩——支持者称,委托方和代孕方都处在高风险、无保障的环境中,为防范潜在纠纷禁止代孕,有其道理;反对者则认为,不应剥夺不孕夫妇通过代孕技术获得子女的权利,禁止代孕还会让“失独者”再受打击。 因此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目前在国内是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即既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受法律约束灰色地带。
那么国内代孕是否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中国人口中不孕不育的比例近三十年来攀升了十倍,达到10%-15%。虽然其中一部分经过治疗仍可以实现生育梦想,但其他许多人若不借助代孕,则无法实现养育亲生子女的愿望。这些年来,虽然在卫生部相关禁止性规章之下,代孕医疗不敢公开开展,但仍有一些人已经通过试管婴儿方式代孕产子。
生老病死既是人生大事,也是国家大事。这些年来,只要是与这些方面有关的新政策出台,总会引起普遍关注。代孕解决的是一些人生不了比如失独家庭、子宫畸形患者等,或是不想生的问题。但其中涉及的法律、社会和伦理问题,却异常复杂,难以形成有共识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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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法出台,禁止性条款删除后,有人认为,代孕是否因此放开了一个口子?代孕涉及的是生育权问题,既然法律不禁止,那么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就更不应该禁止了。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否意味着代孕合法了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的解释,根据有关规章,依然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这个解释说明了政府态度依然是反对代孕。但这个规定只能视为对医疗业的执业约束,假如通过非医疗手段进行代孕,并不在这个规定的禁止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中国代孕目前处于一个“既不违法也不合法”的灰色领域。
不论解决方案是什么,代孕都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面对高居不下的不孕不育率,代孕的高度需求,即使在制度上一禁了之,代孕仍然是一个问题。我们依然要考虑,如何对待代孕这个行为本身,以及更重要的,如何对待代孕生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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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试管婴儿的妈妈都是折翼的天使~~~加油~下个中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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