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6少年30秒洗劫小米专卖店 现已被抓获 8月30日,网络暴露厦门瑞景广场的小米之家店被洗劫。视频监视显示,事件发生在8月30日凌晨2点,5个看起来年轻的孩子强制破坏店铺的玻璃门,迅速冲进展台的手机。不到30秒就把店里所有的手机都带走了。警报声响后,他们慌忙逃走。 警方发布通报,全文如下: 2021年8月30日9时40分许,莲前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思明区瑞景商业广场小米专卖店内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被盗。思明分局刑事大队、莲前派出所立即处置。经过全力调查,警察迅速锁定对象,组织警力赶到宁德香蕉城。31日0点30分左右,在宁德警察的强烈支持下,现场犯罪的6人全部到达事件。经过初步审查,田某某(男,15岁)、秦某某(男,15岁)、冉某某(男,15岁)、何某某(男,14岁)、张某(女,15岁)、崔某(男,15岁)都是贵州铜仁籍,现在辍学,27日从外地来厦,30日凌晨到瑞景商业广场的小米专卖店,撬开门实施盗窃后,连夜逃离厦门。厦门警方现已将被盗的25部手机、2台平板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等赃物全部追回。目前,厦门警方正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近年来,偶有发生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社会各界要求预防和惩戒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声音非常强烈。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十二岁未满十四岁的人故意犯杀人、故意伤害罪,使人死亡别残酷的手段造成严重障碍,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说,这是适应最新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的及时之举,也是惩治违法犯罪、扎牢法律底线的必要之举。 实际上,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问题引起社会关注的原因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残酷手段和恶劣影响几乎与成年事件无异,但以前规定的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免除处罚。2019年10月,辽宁大连发生了13岁少年杀害10岁少女的惨剧。令人震惊的是,凶手竟然装模作样两次前往受害人家中咨询案情。案件落石后,少年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结果曾经成为网民的话题。 总之,年龄绝不是罪恶的保护伞,年龄低也不是逃避惩罚的免罪金牌。事实上,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早已不同以往;借由网络信息的下沉,未成年人的精神和心智也呈现早熟倾向。正因如此,民法总则此前已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十岁下调到了八岁。刑法修改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岁,充分考虑时代发展特点和儿童成长规律,坚持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兼顾受害人和社会感受,明确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不能轻易一关,也不能一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修改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范围,但刑法修改案件并没有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而是通过严格的条件、谨慎的程序,对特别严重的犯罪进行个别调整。例如,最高人民检察官批准追诉的必要程序、情节不好的综合裁定等。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上,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专家所介绍的那样:对预防未成人犯罪施行分级预防,对不良行为进行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开展矫治,对犯罪行为惩处的同时进行帮教。 我们也要看到,比起惩罚小妖,防止小妖的诞生更具长远意义。问题少年不是无中生有的,从教育不足到感情不足,从家庭不负责任到学校不教育,任何成长环节的都有可能最终走上歧途。对整个社会来说,给予未成年人充分的关心和爱护,注意他们的行为习惯、精神观念、心理状态,加强学法、理解法律、遵守法律的法治教育,比所有遗憾都有用。 良法善治。期待这柄愈磨愈锋利的法律之剑,能够带来足够的警示作用。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茁壮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