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此前报道,辽宁抚顺6岁女孩童童疑被生母及其男友虐待。 11月12号,童童父亲介绍,孩子近期接受了全面诊治,医生为她制定了治疗方案,但左肘关节无法修复落下残疾了,医生建议孩子不能跑不能跳。 很多医生感叹,孩子伤太多了,无法想象是怎么熬过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对虐待子女的父母起诉判刑,也不足以保护好受虐的儿童。 在我国,虐待罪的最高刑罚是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未造成被害人死亡或重伤,一般仅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当这些虐待子女的父母重获自由之后,他们的子女很有可能依然是未成年人,需要抚养与照顾,这时,如果让这些曾经虐待子女的人回到子女身边,就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风险。 根据有关研究,曾因暴力犯罪入狱的人,出狱后很可能再次使用暴力,让这些虐童前科犯回到子女身边,就相当于在孩子身旁放置了一个不知何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只有剥夺那些虐待子女者的抚养权,才能真正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在这方面,我国法律虽然规定可以剥夺虐待子女者的抚养权,但在实践中却很少应用这一条款,这一点依然有待进步。在一些发达国家,司法机关对有虐待子女嫌疑的父母采取“零容忍”原则,一旦发现虐童嫌疑,立即剥夺抚养权,这一点,值得我们参考与借鉴。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保护下一代,既是每一对父母的天职,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面对虐待儿童的恶行,我们必须坚决抵制,严格处罚。 如此,我们才能让下一代成长得更安心,让关心孩子的人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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