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5日20时27分,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执勤人员石光宇同志在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越野车撞飞以身殉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年仅32岁。 △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执勤人员石光宇同志不幸以身殉职 9月5日晚,石光宇所在的扎鲁特旗公安局交警大队鲁北镇中队按照要求在鲁北镇乌力吉木仁路与黄花山交汇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辅警王海阔与石光宇并肩站到了执勤点上,主要负责引导直行及左转车辆有序接受检查。 △石光宇生前最后一张照片(前排右一) 20时27分,一辆黑色越野车缓缓驶来。然而,该车在距离石光宇和王海阔不到5米处时突然转向加速,冲向他们。突然出现的情况,使石光宇和身边的战友们猝不及防,石光宇当下被车辆撞出几米远。面对紧急情况,王海阔及其他战友不顾一切地跑向石光宇,没想到丧心病狂的嫌疑人却又调头冲回。危急关头,战友们大声呼喊王海阔。王海阔迅速跑向路边,侥幸地躲过了冲过来的车辆,而石光宇却被二次碾压拖行,最终不幸以身殉职。嫌疑人撞停路边的护栏后,手持短刀从车上跳下来,冲向人群。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执勤民警迎刃而上,最终成功将其制服。 目前,嫌疑人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总台央视记者 刘晓波 呼和牧仁) 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