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孕是将客户的精卵子通过试管技术做成胚胎,然后移植进入孕妈的子宫,完全无身体接触,孕妈替那些无法生育的女性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有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8对育龄夫妇中,就有1对面临生育方面的困难,而我省大概每10对夫妻中,就有一对需要借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1988年3月,中国内地第一例试管婴儿诞生。此后20年间,试管婴儿技术迅速普及应用,试管婴儿数量迅速上升。
宝贝孕助孕公司表示:助孕需求之所以巨大,是不孕不育的发病率很高的必然结果。数据显示,国内不孕不育的平均发病率为12.5%至15%,每8对夫妻就有两对患上不孕不育,且呈现不断增长趋势。在此背景下,不对这个巨大的群体做好服务,不满足他们的需求,毕竟孩子是一个家庭生命的蔓延,一个家庭未来的希望。
上世纪70年代末,国外就已经出现了助孕行为。截至目前,允许助孕的国家有比利时、荷兰、印度、泰国、俄罗斯等国,美国的部分州和我国香港地区也允许助孕,在美国、澳大利亚,助孕合法,欧洲许多国家设有助孕中心,可见助孕是新的趋势,应在法律框架下承认其合理性。当人性与技术相抵触,必须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才能取得最大公约数,实现效用最大化。必须承认,人性是至高无上的,生命神圣、人类尊严、自然权利等等,而技术只是助益于提升人的精神价值。辅助生育技术并非今天才出现,譬如试管婴儿技术,人们从最初的普遍反对到今天也慢慢地接受了它。助孕技术也一样,其正面效用应该得到合理利用,使之增进人类福利。扬长避短之计在于,通过法律手段规制,明确助孕技术使用条件、范围、程序以及法律后果。世界上有一些国家也在开始松动,制定相关法律,对助孕谨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