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生育保险投保事宜
如果你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那么准备怀孕阶段是你进行保险投资的最佳阶段。 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目前保险公司对孕妈妈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一般怀孕 28 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 8 周才能受理。 但如果是在准备怀孕阶段投保,你可以投保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以保障生育期间的风险。 不过需要提醒你的是,这类保险一般都有 90~180 天的等待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有所不同,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社保中心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生育保险政策。 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及北京市民,可以享受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待遇,其生育险医疗费支付标准为: 怀孕 1~12 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 520 元;妊娠 1~27 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 850 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为 1400 元。 自然分娩医疗费定额标准为 1900 元(三级医院),剖宫产医疗费定额标准为 3800 元(三级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