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的有关规定,办理“居转常”人员应当凭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本市现居住地出具的符合政策生育的计划生育证明可作为办理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之一。 在办理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证明手续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本市居住证明; (3)户籍证明; (4)己婚人员提供婚姻证明; (5)生育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养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7)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孩、二孩《生殖保健服务证》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乡级及以上卫生计生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情证明(或B超单); (4)一方是外省户籍的,所在地乡镇出具婚姻、生育证明; (5)符合二孩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再婚需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一方离婚、丧偶等情况,只需要一方照片)。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本人结婚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生育证》(三孩以上) (1)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孩、二孩生育证件;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3)外省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4)符合再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再婚需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病残儿需鉴定)。 (5)孕检证明(或B超单) 办理时限:省内的10个工作日,一方外省的2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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