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是指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平均体重的第十个百分位或两个标准差。如果胎龄已达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kg,也称为胎儿宫内发育不良。 对于高危孕妇来说,应早期检查,早期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疾病,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在胎儿受损前进行治疗。 胎儿发育迟缓怎么办 1、对高危孕妇应早期检查,早期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疾病,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在胎儿受损前进行治疗。 2、消除所有可能导致胎儿发育迟缓的因素:如吸烟、药瘾、营养不良或偏食。饮食要遵照高蛋白饮食,加强营养。 3、增加子宫血流,如左侧卧位。 4、进行胎儿系统监测,如定期或每周做胎心监护或超声。NST至少每周1次,NST无反应型应做OCT,OCT为阳性者酌情终止妊娠;超声监测羊水指数或羊水池最大深度,每周1次。 5、间断吸氧,每次1h,2―3/d。 6、发现问题需要尽早引产者应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 胎儿发育迟缓的治疗方案 左侧卧位休息,高蛋白饮食,加强营养。 消除导致IUGR的主要因素:如停止吸烟、饮酒,停止滥吃药,改善饮食等。 间断吸氧: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2-3L/小时。 药物治疗 (1)肝素25mg溶于低分子右旋糖酐溶液500ml中,每日一次静点,7d为一疗程。以疏通微循环,改善胎盘功能。 (2)复方氨基酸溶液100ml,静脉注射,1/d。7d为一疗程。 加强监护 (1)对于早期或中期发现的IUGR,需进行产前诊断明确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或严重的先天畸形 (2)胎儿监护,NST至少每周1次,NST无反应型应做OCT。OCT为阳性者酌情终止妊娠。 (3)超声监测,双顶径、股骨长、头围、腹围增长情况,羊水指数、羊水池最大深度,胎儿血流监测,每周1次。 产科处理 (1)经治疗胎儿生长情况及胎儿胎盘功能均良好,可继续妊娠,但不建议超过预产期。 (2)经治疗无效而且胎儿胎盘功能测定有异常者,应尽快终止妊娠。若考虑胎肺不成熟者则在分娩前1~2d给泼尼松或地塞米松,促进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3)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剖宫产结束分娩:①NST为无反应型,CST为阳性者。②B超测定羊水过少,并有羊水Ⅱ度以上胎粪污染者。③胎儿生长迟缓的孕母并发其他高危因素,且病情严重或合并产科异常者。 宫内生长迟缓的新生儿处理 (1)分娩前做好各项急救准备 (2)胎儿娩出后如羊水中有胎粪污染,则应立即在气管插管下彻底清除呼吸道羊水、胎粪 (3)保暖 (4)监测新生儿血糖,以便早期治疗新生儿低血糖症及早喂葡萄糖水或开奶 (5)注意保暖 (6)新生儿随访:诊断IUGR的新生儿建议出生后每3-6个月进行新生儿脑发育及生长发育评估。尽早发现或及时治疗脑发育异常或脑瘫患儿 以上就是胎儿发育迟缓的治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