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视频中因道路交通拥堵,一辆救护车被堵住无法前行。一小女孩穿梭在车流中,趴在车窗上挨个跟司机交流让其变道让路。网友:很勇敢!给她点赞! 少年强则国强,相信这个视频发布者的初衷也是为了赞许小女孩的勇气、责任。某些人别偏了方向,来质疑女孩的行为,但凡有成人出现,有个懂得礼让的司机也不会让女孩挨个敲窗...... 礼让救护车等,理应成为不成文的自觉行为。 前不久看新闻,某司机故意阻挡救护车通行,相比较之下,这个成年人的行为还真不如这个女孩。 在密集的车流里来回穿越不确定的安全因素确实多,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成人主动帮助小女孩可能更好。话说回来,在一些交通拥堵路段,作为视时间如金钱的救护车而言,能否和拨打120一样,第一时间寻求交警帮忙,附近交警铁骑迅速赶来疏导指挥交通,总比干等着强。 为生命通道让行是必须的,但路上情况复杂,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究竟如何进行合理的避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第3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如果最终还是接到了处罚通知,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将优先进行查证核实,第一时间予以核销。 如果有条件避让而不避让,会受到如何处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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