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习达不到母亲李平的要求,12岁女孩佳佳多次遭到殴打。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先后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李平仍两次用烧热的锅铲将佳佳烫伤,严重侵害了佳佳的身心健康。李平实施家暴后,派出所、社区也曾通知孩子的父亲张剑,要求其履行监护职责,但张剑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而且张剑这些年里无固定居所,也无法保障佳佳的基本生活。 江苏南通12岁女孩佳佳(化名,以下人物均同)目前读小学六年级,4岁时父母离异,跟着妈妈李平生活。李平盼女成凤心切,早早地给女儿定下“考进全国前三或者前五的大学”目标,甚至强迫佳佳学习大学英语,做四六级试卷。佳佳学习稍令她不满意,动辄打骂、体罚,佳佳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在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李平依旧不收手,仍两次用烧热的锅铲将佳佳烫伤。 4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撤销李平和佳佳生父的监护人资格,指定佳佳的外婆为其监护人。(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棍棒底下出孝子,现今的意义与古往不同,棍棒是合理的鞭策和奖惩,你成绩不好,罚你操场跑一圈,或者罚你一个月不能玩手机,这都是棍棒。棍棒绝不是虐待,而应该是虽然让孩子不喜欢甚至讨厌,但却对孩子无害的任何形式。当然还有一点问题是现在中国多数家长把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物品,初中高中谈个恋爱给你腿打折。 任何问题,你都可以劝诫或者鼓励,但绝对不是一味的替孩子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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