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 因模仿“易拉罐爆米花” 被烧伤的14岁女孩哲哲不幸离世。 事发山东,8月22日,两个女生在家模仿网络短视频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因点燃了高浓度酒精引起爆炸和着火。 12岁的小雨伤势相对较轻,但14岁的哲哲却造成特重度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6%。 小雨曾告诉记者,她和小哲两人一起模仿抖音里一个叫“办公室小野”的抖音号发布的“用易拉罐做爆米花”的视频,来自制爆米花。 因此,有不少网友对“办公室小野”账号进行攻击,认为他们对孩子进行了不良引导。 9月10日,拥有815万粉丝的“美食视频自媒体”大V@办公室小野 在微博,做出了回应: 有热心网友 对这份长长的声明 给出了简短的总结: 账号停更,配合调查! 9月10日下午,周哲的姐姐周静(化名)告诉记者,看到视频博主的回应后,觉得她在推卸责任。 周静称,事发前现场还有一个女孩,证明她们以前看的就是“办公室小野”的“自制爆米花”视频,但因为被家长带走,那名女孩没有留下来自制爆米花。 同时,“自制爆米花”的视频中并没有任何安全提示。 “我们不是无理取闹。我们自己也有责任,平台也有责任,但是视频博主她也是有责任的。她这个回应还要推卸责任,看后比较生气。” 周静称,事发时,因一心想救两个女孩,家人没有第一时间去找“办公室小野”追究责任。但事发后二十多天里,“办公室小野”一直未主动与她们取得联系。 目前,周静打算先与“办公室小野”调解,若无法调解,再走诉讼途径。“没有具体的赔偿要求,看她那边的诚意。但她这个回应,我没看出来诚意。现在小雨还在治疗,每天花费也很多,她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们。” 这种事件自短视频出现以来,就层出不穷,为了追求关注度,追求眼球,而做出危险的事情,造成大面积传播,而造成伤害。 从法理来说,办公室小野并不需要承担这件事情的责任,从人情来说,最后愿意承担赔偿已是不错。 在这其中,监护人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 而造成伤害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1、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 2、监护人如果系过失导致的未能尽到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负责给被监护人医疗。如果监护人的过失给被监护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严重的有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本着为被监护人生命健康及成长负责的原则,被监护人的其他直系近亲属或基层民政部门,可以依法要求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将被监护人的监护权转移于己方名下。 3、刑法260条规定,对年未成年、年老、患病、残疾人负有看护、监护义务的人虐待被看护、监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有管理责任的人或其他责任人,按照前款罪处罚 4、刑法261条规定,对年老、年幼、患病、不能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扶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要尽可能减少这种事件,需要平台,负责人,监护人,当事人一起努力,讲明风险,减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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