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乳腺癌的威胁,孕妇是否需要放弃妊娠恐怕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了。如果治疗方案对大人和胎儿都安全当然是最好的结局,但是如果治疗会对胎儿产生影响,那患者就会面临抉择。妊娠期乳腺癌需不需要终止妊娠与诊断乳腺时的孕周有关。 一般,我们对于妊娠期头3个月的乳腺癌患者,我们会建议停止妊娠。在妊娠最后1个月内发现的乳腺癌,可以先分娩胎儿后再进行后续的各种治疗。而对于在中期发现的乳腺癌,应根据肿瘤的分期决定手术和化疗的顺序。如果患者实施的是保乳手术的话,则分娩后再进行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靶向治疗应待分娩后再进行。 有人担心,化疗会不会危害胎儿健康?由于胎儿的关系,现有的乳腺癌治疗手段在妊娠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放疗、内分泌治疗在整个妊娠期都不宜使用,化疗需要在妊娠3个月后才能选择性使用,曲妥珠单抗靶向治疗在妊娠期间也不能开展。妊娠期乳腺癌的化疗方案与剂量与非妊娠期治疗时无明显区别,至于化疗会不会对胎儿健康造成威胁,主要是基于化疗药物是否会通过胎盘。一些化疗药物如表阿霉素、紫杉醇之类的,在孕中晚期应用相对安全。基于很多回顾性研究结果,孕中期接受化疗的母亲不增加新生儿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部分孕妇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但是目前缺乏对于该部分婴儿长期的生长发育观察。 关于妊娠期乳腺癌的手术治疗到底是选择保乳还是全乳切除,一般我们推荐全切手术。必要时根据患者的意愿与实际情况决定,至妊娠结束后是否进行重建手术。 ![]() 如果患者选择保乳,要考虑几个因素:首先,保乳后需要进行放疗以降低局部复发率,使得接受保乳手术患者的预后与接受全切手术的患者类似。此时就要考虑该患者处于妊娠的具体阶段,如果妊娠月份尚小,手术及化疗后尚未到合适的分娩孕周,则无法进行放疗,影响规范化治疗的开展。另外,在妊娠期女性的乳房形态变化较显著,妊娠期进行保乳手术不易保持良好的术后乳房外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