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乳腺癌患者较西方国家年轻。伴随着乳腺癌发病率的增高以及生育年龄的普遍推迟,相当一部分患者在诊断乳腺癌之前尚未生育,或者在治疗后仍有生育二胎的需求。然而,乳腺癌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等辅助治疗会对患者的卵巢功能有一定的损害,甚至影响生育功能。所以患者确诊乳腺癌之后,制定综合治疗方案时,主诊医生一定要和患者沟通,提出卵巢功能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时推荐到生殖专家处会诊,根据患者的个体化情况,采用合适的保护生育功能的措施,如冷冻胚胎保存等。 国外大量回顾性研究的资料告诉我们,乳腺癌患者在完成综合治疗后,妊娠不损害其生存预后。当然,其中也存在着“健康母亲效应”的偏倚。事实上,乳腺癌对于女性生育的选择还是会产生影响。 ![]() 举例来说,对于激素受体阳性的年轻患者,需要接受5-10年的内分泌治疗。而在此期间考虑妊娠就面临着内分泌治疗的暂停,这对乳腺癌复发有着重大的影响。国内外指南建议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患者至少完成内分泌治疗2~3年以后再考虑妊娠。对于这类患者给出怎样的建议与方案,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乳腺癌风险程度以及社会家庭因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