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要如何用药? ![]() 据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妊娠期用药对胎儿危险度分为ABCDX五个等级,在备孕期间,类风湿关节炎女性根据病情的需要,可选用一些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激素,羟氯喹,非选择性、半衰期短的药物(如洛索洛芬钠、布洛芬等)。 如有必要,柳氮磺吡啶肠溶片(推荐剂量2g/d,需补充叶酸),环孢素、硫唑嘌呤(不超过2 mg/(kg d))也可在备孕期使用。 如需使用生物制剂,根据2016年BSR推荐,备孕期可用的生物制剂有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赛妥珠单抗。其他生物制剂目前证据仍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甲氨蝶呤、环磷酰胺、托珠单抗应该提前3月以上停用。利妥昔单抗应停药6月~1年。来氟米特需停药2年,或采用消胆胺洗脱治疗,半年后再妊娠。 产后是类风湿关节炎复发最常出现的时期 其实,多数情况下,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妊娠期间,关节肿痛、晨僵等症状都会明显的减轻,仅有少部分患者的症状会保持不变或加重。 但是,大多数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分娩后往往出现病情的复发,即使是妊娠期间病情稳定的患者也多在分娩8周后复发,约90%的类风湿患者在产后3-9个月时病情明显活动。 ![]() 有研究表明,产后的哺乳行为和高泌乳素血症有诱发类风湿关节炎,或使原有类风湿关节炎复发或加重的可能。苏茵建议,在哺乳期患者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科学用药,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病情缓解了因为担心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盲目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