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潘佳怡来到华北一家大型集团公司创办的苗苗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月工资3400元。当年9月,潘佳怡与苗苗幼儿园签订了劳动合同。2014年9月,双方再次签订期限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第二十九条约定:“如违反幼儿园规定,合同自动解除。”2016年9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潘佳怡仍一直在苗苗幼儿园工作。 ![]() 苗苗幼儿园有教职员数十人,除了几名后勤人员为男性外,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则是清一色的女幼师。这其中,有近一半的教师已是年轻的妈妈,其余的女幼师也陆续进入育龄期,这给教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而且,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逐渐放开,这些年轻的妈妈们相继有了生育二胎的计划,纷纷向幼儿园提出生育申请。待育女教师陡然增加,给幼儿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一旦出现扎堆生育的现象,幼儿园的基本教学秩序将难以维持。 ![]() 为此,幼儿园领导将可能出现的困境及时向集团公司作出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