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有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并不是所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都属于欺诈,《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劳动者需要如实说明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劳动者隐瞒的情况正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如员工谎报学历或工作经历等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则该劳动合同可视为员工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 员工故意隐瞒怀孕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却会要因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特别是有劳动合同约束下劳动者是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对于故意隐瞒怀孕的女职工如何进一步的处理,可以咨询华律网在线律师得到具体答案。 |